世界观点:阳光保险向港交所二次递表,上半年揽收保费630亿元、实现净利润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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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官网信息显示,10月25日,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递交更新版招股说明书,联席保荐人为华泰国际、中金公司、瑞银集团和建银国际,其赴港上市进程或再进一步。

今年4月,阳光保险首次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10月14月,证监会披露信息,核准阳光保险发行不超过39.68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阳光保险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与此前招股说明书相比,此版本招股说明书中,阳光保险更新了其部分财务数据以及股东信息等。

今年6月,银保监会批复同意中石化集团、南航集团、中国铝业及中外运集团将所持的阳光保险股权相应划转至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阳光保险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为:北京锐藤宜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各自持股6.76%;拉萨丰铭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和江苏天诚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均持股5.80%;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6%;北京邦宸正泰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旭昶科技有限公司均持股4.55%;阳光保险员工持股计划持股4.26%;山南泓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61%;中石化集团、广东电力、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3.38%;其他股东(34名非个人股东)合计持股42.72%。

财务数据方面,截至6月末,阳光保险总保费收入为629.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27亿元,资产总额为4736.37亿元。2019年至2021年,阳光保险总保费收入分别为879.07亿元、925.69亿元、1017.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分别为50.86亿元、56.19亿元、58.83亿元。(蓝鲸保险 李丹萍)

关键词: 阳光保险 招股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