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速讯丨银行财眼|12宗罪!渤海银行被罚没1696.48万元 9责任人被罚
凤凰网财经讯3月13日,央行发布的罚单显示,渤海银行因违反反洗钱规定等12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没1696.48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06.99万元,并处罚款1589.49万元。9名责任人被罚。
【资料图】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违反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5.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6.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7.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8.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规定;
9.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0.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11.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1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时任渤海银行天津分行业务营运部总经理张妍,对渤海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时任渤海银行金融科技事业部总经理赵峰,对渤海银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时任渤海银行天津广开支行营运经理庞玉雯,对渤海银行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时任渤海银行消费金融事业部高级现场监督及项目评估管理经理助理赵丕东,对渤海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8.2万元。
时任渤海银行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助理付震,对渤海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4.1万元。
时任渤海银行信用卡事业部发卡授信审批经理聂佳媛,对渤海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2万元。
时任渤海银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郑伟、时任渤海银行信息科技部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谷立顺、时任渤海银行业务营运部总经理许萍,对渤海银行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均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4.5万元、7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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