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消息!私募“女网红”罕见发声:这类产品潜在风险显著上升
因行事高调,被外界称为“私募魔女”的网红私募管理人李蓓近日再次公开发声,引发市场关注。
3月12日,私募机构半夏投资的公众号发布《风险提示》,文中,李蓓直言目前雪球类期权潜在收益显著下降,潜在风险显著上升。公司今年已经没有建仓任何雪球类期权,未来1个月也绝对不会买入任何雪球类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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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公开发文的缘由是之前不少金融机构在宣传营销场外期权和雪球类理财产品时,用李蓓月报中披露的内容做案例。她表示,“感谢同行和投资者们对我们的认可和引用,但在当前时刻,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风险。我非常不希望看到:有投资人因为对我的认可购买了此类产品,后续遭遇了损失。”
所谓雪球结构产品,全称为“雪球型自动敲入敲出式券商收益凭证”。其本质为奇异期权,设置了敲入敲出条件,最后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资产的表现,以及敲入敲出事件是否发生,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产品。
作为一种股票类资产的工具,雪球结构期权的风险一直客观存在,产品存在的价值也不可否认,但是,有些渠道宣传营销场外期权和雪球类理财产品的时候,用明星基金经理做案例进行营销,极有可能误导投资人购买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造成风险错配。
业内人士表示,雪球期权不能被简单看成“类固收”产品,雪球结构产品也不可能稳赚不赔,雪球期权的下跌保护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产品安全性,但一旦市场大跌依然会面临亏损。
今年没有建仓任何雪球类期权
3月12日,李蓓在半夏投资的公众号发文《风险提示》,主要是为了提醒投资者关于雪球类场外期权和理财产品的风险。
事件起源是去年四季度,李蓓在抄底A股时,使用了一些类似于雪球的场外期权和场内期权组合作为工具。这些内容被披露在月报中,后来被同行广泛转发,甚至有不少金融机构在宣传营销场外期权和雪球类理财产品的时候,用其做案例,甚至直接引用半夏投资的月报。
对此,李蓓表示“感谢同行和投资者们对我们的认可和引用,但在当前时刻,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风险。我非常不希望看到,有投资人因为对我的认可购买了此类产品,后续遭遇了损失。”
关于雪球类产品,李蓓表示,即便不考虑净值波动,雪球和有类似效果的期权组合,并不是一种无风险的金融产品,当挂钩指数的下跌幅度达到一定水平之后(20%以上),投资人是会面临切实的比较大比例的本金损失的。
李蓓认为,雪球产品当前存在潜在风险,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中证500指数绝对点位比当时高了5%以上,二是国内的利率水平显著高于当时,三是国内机构的股票仓位显著高于当时,四是因为票息下降太多,当前主流雪球已经从75敲入,变成80敲入。
“综合以上,当前购买雪球理财,建仓雪球类期权,潜在的风险显然是显著高于去年四季度建仓的时候。潜在收益显著下降,潜在风险显著上升,随着时间变化,雪球类产品从一个好的选择,变成了一个显然已经不是那么好的选择。”李蓓直言,2023年以来她没有建仓任何雪球类期权,未来1个月,也绝对不会买入任何雪球类衍生品。
防止风险错配
雪球结构产品是对带有雪球结构收益特征产品的简称,全称为“雪球型自动敲入敲出式券商收益凭证”。其本质为奇异期权,设置了敲入敲出条件,最后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资产的表现,以及敲入敲出事件是否发生。
一般而言,每个雪球结构产品会为挂钩标的设置上下两条收益率边界。在约定期限内,若标的价格触及上限,会触发敲出,期权会自动在第二个交易日提前终止;若标的价格触及下限则会触发敲入,投资者有可能蒙受亏损;若标的价格从未触碰敲入点或敲出点,投资者则获得票面利率。
华泰证券表示,面对“票息”、“本金”、“固定收益率”等类似字眼,一些投资者可能误将雪球产品视为固收类产品或者固收替代品,而动辄年化十几个点的票息收益率更是令人垂涎。但实际上,非本金保障型的雪球属于风险资产。投资者应当意识到,雪球结构其实是一个“上有顶、下无底”的低赔率结构——票息收益率即上限,但倘若产品敲入而未敲出,挂钩标的跌多少,本金就要亏多少。
南华期货研究所副所长曹扬慧也认为,“雪球”结构不可能稳赚不赔。“雪球”期权的下跌保护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产品安全性,“雪球”结构适合于较低波动的市场情况,但一旦市场大跌依然是会亏损的。
随着近年来雪球产品规模不断上升,因雪球产品底层资产的风险较高,监管方面一直关注这类产品的合规运作,要求强化雪球产品的风险管控。
2021年8月底,监管部门出台了关于券商资管产品投资雪球产品的窗口指导,要求单只券商资管产品投资雪球产品的比例不超过产品净资产的25%,仅全部为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超过1000万元的封闭式集合计划可豁免。
同年12月3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就《关于促进衍生品业务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坚持主要面向非个人投资者开展衍生品业务的原则,严格实施合格投资者标准审查。2022年1月,部分信托公司收到监管窗口指导,不允许继续向自然人销售涉及“雪球结构”收益凭证的产品。
深圳证监局也曾发布公告表示,在销售涉及“雪球”结构的资管产品过程中,公司应当持续加强销售行为管控,严禁使用“保本”“稳赚”等词汇诱导投资者购买或片面强调收益,慎用“最高”“最佳”“最强”等表述,并加强销售人员规范培训。
因此,业内人士认为,用明星基金经理做案例进行营销,极有可能误导投资人购买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造成风险错配。投资者需要了解雪球产品的收益结构,对市场和标的走势进行理性判断,清楚可能承受的最大损失,衡量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后再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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