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交易超2亿获利22万 民生证券一员工违法炒股被罚没42万 天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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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天津证监局披露了一则民生证券员工炒股的行政处罚。民生证券天津福安大街营业部总经理魏方于2011年6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在民生证券工作,先后担任民生证券天津福安大街营业部(现更名为民生证券天津多伦道营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属于证券公司从业人员。2011年11月16日至2018年9月26日,魏方控制、使用“刘某祥”民生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交易金额2.17亿元,获利22.13万元(扣除税费后)。

天津证监局认为,其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决定没收魏方违法所得22.13万元,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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