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多措并举整治“代理退保”黑产,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3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期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相关媒体举行系列主题对话活动,第三场对话的主题是“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保护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一些个人、团体或机构打着“代理维权”“保险维权”等名义,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以及短信等方式发布“全额退保”虚假信息,鼓动、诱导投保人委托其代为办理非正常退保,牟取高额手续费或代理费。退保后还会诱导客户“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退保资金,涉嫌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多项违法犯罪。

“代理退保”黑产不仅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社会稳定,而且让广大消费者面临失去正常保险保障、泄露个人信息和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等种种风险,严重侵害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建立了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专门机制,各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开展打击工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从源头上铲除“代理退保”黑产滋生土壤

原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温燕指出,退保是投保人的合法权利,一般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但“代理退保”黑产不同于日常理性维权。维权是争议双方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矛盾,而“代理退保”黑产机构和人员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往往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等方式诱导投保人授权,使用编造事实和伪造证据等手段进行批量投诉举报,倒逼保险公司,实际上是借“代理维权”之名行非法套利之实。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深入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更好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建立了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专门机制,各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开展打击工作。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压实公司主体责任;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温燕提示,“代理退保”黑产多针对传统人寿保险和健康险产品,而这些保险产品提供的恰恰是长期的风险保障。中途退保,消费者不仅面临失去持续保险保障的风险,而且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如果想再次购买,还会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可能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因此,大家应根据自身的风险保障情况,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现有的保险合同。尤其对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片面宣传要慎重对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

谈及打击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下一步工作安排,温燕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指导保险行业协会等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大数据监测分析,及时筛查移交“代理退保”违法违规线索,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和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制度,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过程全链条管理,推动实施人身保险产品分级、销售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深层次治理销售误导等行业顽疾,从源头上铲除“代理退保”黑产滋生土壤;大力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及时解决消费者的真实合理诉求,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侵犯财产案件侦查处处长朱志雄表示,针对“代理退保”黑色产业链,公安部联合多个部门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四个严打”。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保险行业的经营秩序。

明确将参与“代理退保”黑产活动纳入执业失信行为

针对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委员、秘书长商敬国指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要是综合发挥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宣传职能,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治:

一是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诚信建设。一方面,组织筛查“代理退保”违法违规线索,研究行业整治“代理退保”自律机制,推动人身保险公司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销售行为管理、保单品质管理和客户信息管理,提升退保服务质量,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同时,制定发布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失信行为认定指引》,明确将参与“代理退保”黑产活动纳入执业失信行为。

二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反映行业合理诉求。一方面,组织成立专门工作组,持续开展行业调研,分析“代理退保”黑产特点和整治难点,研究应对举措,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政策建议。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交流,反映行业合理诉求,促进协同机制建设。

三是持续开展虚假广告清理行动,切断“代理退保”黑产获客渠道。近年来,“代理退保”虚假广告及信息的主要发布渠道和获客渠道是互联网平台。一方面,积极组织对“代理退保”网络虚假广告的识别方法和认定标准进行研究,联合有关机构运用技术手段定期对网络虚假广告进行监测。同时,主动对接了10余家大型互联网平台,建立了联络沟通渠道,先后多次开展联合虚假广告清理,效果比较明显。

四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向消费者提示风险。一方面,结合典型案例,研发视频培训课程,组织警示教育公益课堂,以案说法,提高保险公司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底线”意识、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同时,发布风险提示,向消费者宣传普及“代理退保”的社会危害,提示“代理退保”风险隐患,帮助消费者提高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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