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超4.5亿!这家银行原行长犯六宗大罪,法院判了
一位城商行高管的违法犯罪行为悄然曝光!
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的一则裁判文书显示,丹东银行原监事长宫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高利转贷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9亿元,逾4.5亿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披露,法院已冻结宫某银行账户并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尚有案款约2.67亿元未履行。法院经走访未发现宫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询问宫某妻子,其表示现已无能力替宫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违法所得超4.5亿
公开信息显示,宫某现年50岁,早年曾在东沟县外经贸公司、丹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东港营业处工作,后加入丹东市商业银行,陆续担任东港支行部门经理、东港支行副行长、福春支行行长。
随着丹东市商业银行更名,宫某此后陆续担任丹东银行大连分行行长,丹东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兼任丹东分行行长,2017年5月获批出任丹东银行总行行长,并兼任该行党委书记。
2019年9月,宫某转任丹东银行监事长,不久后又卸任总行党委书记一职。次年年中,宫某调任丹东临港集团工作组长、丹东临港集团董事长。在2021年11月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后,宫某再无公开信息。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一则执行裁定书更新了宫某的下落:宫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高利转贷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9亿元,依法追缴其逾4.5亿元违法所得。
此后,经丹东市监委追缴并处置原宫某实际控制的丹东新柳(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柳公司”)95.75%股权,现应追缴宫某的违法所得(约4.53亿元)已足额,超出金额2281.88万元用于缴纳宫某的应缴纳罚金。其他由丹东市监委查封财产正在由其处置中。
不过经法院走访,未发现宫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询问宫某妻子,其表示现已无能力替宫某履行刑事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近日已冻结宫某银行账户并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尚有案款约2.67亿元未履行。
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宫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宫某负有继续向法院履行的义务。
惊现“案中案”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商业银行高管,宫某何以实际控制价值不菲的新柳公司95.75%股权?这就不得不提到另一起案件。
2013年,为配合信达资产上市,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和安排,信达资产辽宁分公司对持有的新柳公司92%的股权进行处置,方式是公开挂牌出售。但先后两次挂牌出让均未成交。
到了2015年再次出售该股权时,时任信达资产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胡某具体负责此项业务,梁某通过关系找到胡某,代表营口金袋鼠商业有限公司与其多次商谈购买股权事宜。
在此过程中,梁某提出帮忙把股权的价格降一降,同时快点走程序,减少知情面,确保他能购买成功,并表示事成之后不会白帮忙,胡某表示答应。
而梁某只是台前的掮客,真正的买家正是宫某。据宫某证言证实:“我知道新柳集团是优质企业,每年都有上千万的盈利,而且企业前景可期,要是其能买下来也是非常不错的,我当时正在做倒贷的生意,赚了几千万,而我是银行的副行长,手里要是有太多钱被发现了说不清楚,加上这些年去收了别人不少钱,也怕出事,所以我考虑把新柳公司的股权买下来。”
在宫某看来,买下新柳公司股权既能获得一个优质企业,又能利用新柳公司将其的违法资金洗白,于是联系梁某帮忙运作买下新柳公司的股权,事成之后给他1000万的佣金,梁某考虑后同意了。“梁某跟我说需要1000万打点人情,我也同意了。”
经过梁某用巨款打点人情,原本拟标价3.5亿元的新柳集团股权,2015年12月,宫某通过梁某以3.1亿元的价格购得。
判决书证实,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胡某利用分管业务一部的职务便利,为宫某购买信达资产辽宁分公司持有的新柳公司股权提供帮助,先后四次收受宫某通过梁某给予的共计150万元。
辽宁推进城商行合并改革
据了解,丹东银行成立于1993年底,前身是丹东市城市信用联社。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资产清查后的总资产规模约935.1亿元,总股本约16.8亿股。
其中,2021年以来,丹东银行多笔大额股权陆续现身司法拍卖平台,合计占该行总股本的11%以上。此外,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已挂牌转让沈阳凯铭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后者持有丹东银行4.16%股权。
目前,丹东银行尚未公开披露2021及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丹东银行反馈,辽宁省城商行改革化险工作尚未完成,丹东银行正推进相关工作,继续暂缓信息披露。
事实上,辽宁省曾于2022年4月发行135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通过辽宁金控间接注入5家城商行,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丹东银行位列其中。
根据原计划,辽宁金控注入丹东银行的资本金为20亿元,该资本金拟定计入该行股本,股份占比51.37%。不过今年2月,辽宁省公告对前述专项债资本补充方式进行调整,其中,丹东银行改由省财政厅将专项债资金转贷给当地财政局,并通过转股协议存款注入银行。
宫某的落马则是辽宁省金融反腐持续推进的一个缩影。原银保监会曾于2022年5月披露一组数据称,2021年以来,辽宁已有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采取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辽宁城商行系统腐败的盖子被揭开,主要是由于辽宁2021年推进城商行合并改革时,发现部分银行内部存在大量贪腐问题,这不仅阻碍了改革,而且容易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在此之前,辽宁省委于2020年11月在制定该省“十四五规划”的会议中提到,将“深化财政金融改革,推进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整合”,正式提出了合并重组该省城商行的相关规划。
2021年6月,由原辽阳银行、营口沿海银行合并新设的省级城商行“辽沈银行”应运而生。根据安排,未来辽沈银行还将继续合并省内多个规模较小的城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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