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等13项违规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被罚87.5万元
凤凰网财经讯8月11日,央行长沙中心支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因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等13项案由被罚款87.5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资料图)
1.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
2.违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3.撤销企业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未及时备案;
4.撤销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未及时备案;
5.未按规定解缴假币;
6.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
7.未通过“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划转预算收入资金;
8.违反征信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9.征信异议处理超期;
10.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1.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12.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重要内容;
13.漏报投诉数据。
此外,该行共有7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情况如下:
时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李某丰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时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与授信管理部(内控案防办)风险业务管理岗张某蹊对征信异议处理超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时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麓谷科技支行副行长张某松对征信异议处理超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时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溁湾镇支行(属麓谷科技支行管辖)零贷客户经理喻某珺对征信异议处理超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时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副总经理、反洗钱处理中心主任姜某如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时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副总经理、反洗钱处理中心主任刘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时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李某军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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