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重磅发文!千亿级市场迎利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17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加快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发布了《指导意见》, 明确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相关资料图)
《指导意见》提出, 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 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 ,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要点速览
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
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
为符合条件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类项目提供融资便利
支持央企率先加强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 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
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 完善设备回收体系。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业务。支持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发电企业、运营企业、回收企业、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加强上下游产业衔接协同。引导风电机组拆除后进行就地、就近、集中拆解。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范有序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
为符合条件的退役风电、
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类项目提供融资便利
在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方面,《指导意见》明确, 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依法落实节能节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类项目提供融资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专项支持政策。
支持央企率先加强退役风电、
光伏设备循环利用 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指导意见》提出, 培育重点地区和企业。结合各地风电、光伏设备生产和退役情况,指导支持部分重点区域建设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支持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加强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风光设备回收市场价值
累计超千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风电光伏设备“退役潮”即将到来,行业需深入挖掘风电光伏设备的循环利用潜在价值。 风电设备的 可循环利用,或将成为下一个“蓝海”。
近日,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业委员会发布《2022中国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报告》显示,到“十四五”末,中国将迎来第一批大规模退役风电机组,届时运行时长超过20年的老旧风电场规模将超过120万千瓦,预计到“十五五”末期,年退役风机规模将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2030-2040年间,累计退役风机规模将达到2.5亿千瓦。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仅是光伏组件的回收,到密集退役期的2030年,通过光伏组件回收技术可获取的原材料累计价值约70亿元。到2040年,累计可回收价值高达近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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