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点:银行财眼|违反反洗钱等多项规定 云南洱源农商行被罚89.2万元

凤凰网财经讯 2月24日,央行昆明中心支行公布的罚单显示,云南洱源农商行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多项违规被罚款89.2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资料图片)

1.金融统计数据错报;

2.未落实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3.未按规定进行征信用户报备;

4.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报告;

7.格式条款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时任云南洱源农商行财务会计部副经理刘四盈因对上述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2.4万元。

时任云南洱源农商行财务会计部经理吕华芳因对上述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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