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面取消限购,并对购置新房及“卖旧换新”实施补助
历时7年,南京市区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楼市限购政策正式得以解除。
9月7日深夜,南京发布官微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南京最新举措》(以下简称《最新举措》),为进一步优化购房服务流程,自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
而在此之前,南京的江北、江宁、栖霞、雨花台、六合、溧水、高淳区已取消限购。这也意味着,自9月8日起,南京限购政策全面取消。
(资料图)
同时,《最新举措》提出,对部分区域购置新房实施补助,实施“卖旧换新”补助,并推出“换新购”服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南京全面取消商品房限购首日(9月8日),市场就有了反应。有南京房企人士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表示,其在当天上午跑盘过程中发现,当地不少项目售楼部的看房者较之前有明显增多。
9月8日起南京全域取消限购政策
《最新举措》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在8月4日《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基础上,结合市情实际,共制定了六条措施。
首先是落实国家信贷政策最新要求,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其次,自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是南京市内最核心的四个区,也是南京仅剩的限购区域。此前,南京的江北、江宁、栖霞、雨花台、六合、溧水、高淳区已取消限购。这也意味着,自9月8日起,南京限购政策全面取消。
来源:南京发布官微
第三,出台集体土地房票安置办法,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的,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周期,具体由各区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对购置新房实施补助。部分区域对在今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第五,实施“卖旧换新”补助。在享受购置新房补助的基础上,实施“卖旧换新”补助,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最后,推出“换新购”服务。南京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还将联合开发企业、重点经纪机构推出“换新购”服务,搭建“换新购”超市,超市房源不高于案场销售最低价,通过“优先卖、放心买”保底交易服务,缩短二手房出售和新房购买周期,加快满足居民住房改善需求。
每经记者注意到,近期南京为拉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动作频频。
8月初,南京发布《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八条操作细则后,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服务管理的通知》,缩短项目开发上市周期,取消“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住宅部分不得申领预售许可证”以及“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地块,对商品住宅预售条件提高至完成工程建设总投资50%”的要求。
“改善需求将在9-10月集中释放”
8月7日晚,南京发布官微还发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南京最新举措>问答》,对《最新举措》进行了解读。
具体来看,南京将按照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针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程序,市民凭居民身份证通过“房帮宁”微信小程序“宁小通”报名通道报名,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时不再核验购房资格。人才和无住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购房资格核验单,已开具且在有效期内的人才购房证明和无住房购房证明视同核验单,可优先选房。
此外,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补助政策适用于新六区(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和栖霞区(龙潭街道、栖霞街道)、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板桥街道、雨花经济开发区及西善桥街道秦淮新河以南地区),补助标准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
而此次“卖旧换新”的补助力度,是在享受购置新房补助的基础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不低于合同总价0.5%的补助。
此外,“换新购”服务是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在约定的30-90天时间周期内,通过线上流量加推、经纪人聚焦推广等方式,缩短二手房售出周期。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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