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观察|债券承销业务存违规行为 中信建投证券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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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财经讯 3月15日,北京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北京证监局官网截图

据《决定》披露,中信建投在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过程中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质控、内核把关不严;工作规范性不足,个别项目报出文件存在低级错误;受托管理履职不足等三项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第六十一条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北京证监局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中信建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同时表示,如果中信建投对此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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