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五张罚单!涉及多家中小券商|全球短讯

券商研究业务罚单不断。


(相关资料图)

6月6日,上海证监局网站接连发出五条与券商相关的罚单,涉及民生证券分析师邓永康、申港证券分析师曹旭特、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分析师章鹏、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分析师宋涛、民生证券分析师余金鑫。

近期,中小券商研究业务违规频现。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5月以来,已有山西证券、太平洋证券、首创证券、中原证券等多家券商或其相关员工因研报业务违规被罚,无证上岗、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研报业务管理制度等多方面问题受到监管重点关注。

有业内人士指出,高质量、合规的研报是券商研究所展业的基础。作为卖方市场,现阶段需要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督规范,加之机构内部合规自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同时加强合规宣导,将潜在问题尽最大努力进行遏制。

多家券商分析师吃“罚单”

6月6日,上海证监局监管信息显示,申港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民生证券等多家券商分析师被出具警示函。究其原因,相关券商署名分析师对于出具研报的信息来源真实性、分析结论依据等成为监管直指的问题。

来源:上海证监局

经查,申港证券2022年发布的某证券研究报告存在无法保证部分信息来源真实性等情形,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记者查阅发现,第九条明确规定,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合规、客观、专业、审慎。署名的证券分析师应当对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

尽管通过公开渠道尚无法明确该份研报的具体内容,但该位责任人的身份并非秘密。

公开信息显示,曹旭特属于行业“老人”,其2005年入职渤海证券,此后先后就职于国金证券、东兴证券,2019年4月跳槽至申港证券。记者在“申港证券”微信公众号以其姓名为关键词搜索,一篇发布于2019年年底的策略研讨会显示,曹旭特的身份为“申港证券研究所所长”。截至2022年,申港证券及子公司共有员工1090人,其官网人员公示栏显示的分析师为3人,其中曹旭特排在首位。

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民生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相关分析师也因类似原因,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在处罚责任人中,邓永康为民生证券研究院院长助理、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

另据上海证监局披露,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余金鑫于2022年7月13日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向700余名客户发送相关内容,被转发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该内容未形成研究报告,也未经其任职的公司审核。

虽然未披露具体券商,但经查询,同名从业人员仅有一位,因此可判断其是民生证券分析师,于2021年年底加入民生证券。

作为业务发展战略的三大支柱之一,民生证券将投研业务定位为弯道超车、差异化竞争的重点方向。在团队搭建方面,民生证券近两年引入新财富白金分析师胡又文担任民生证券副总裁、研究院院长,新财富最佳销售服务团队领头人冯诚担任研究院副院长、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此后,民生证券研究院陆续引进能源开采首席周泰和金属首席邱祖学两位副院长,以及宏观首席周君芝、策略首席牟一凌、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首席邓永康、电子行业首席方竞等一批业内知名分析师。

“作为卖方市场,券商研报出现此类问题比较普遍,也很难完全杜绝,现阶段需要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督规范,加之机构内部合规自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同时加强合规宣导,将潜在问题尽最大努力进行遏制。”有券商人士认为,监管及时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罚,有利于对券商研报进行正确的方向性引导,也有利于券商研究业务的合规程度不断提升。

部分券商研究业务“乱象丛生”

根据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除上述券商外,5月以来,已有山西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中原证券等券商或其相关员工因研报业务违规被罚,无证上岗、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研报业务管理制度等多方面问题受到监管重点关注。

具体来看,无证上岗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山西证券、太平洋证券等均因此类问题被“点名”。6月2日,山西证监局表示,经查,2022年7月,潘海涛、范鑫在山西证券研究所任职期间,存在尚未在中证协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但是已在参与制作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情形,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无独有偶,5月26日,云南证监局称,太平洋证券存在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

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如数据来源不明确、观点论证不充分等问题亦需券商重视。例如,5月18日,安徽证监局对陈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安徽证监局发现其署名发布的研究报告《“专精特新”智能仓储物流供应商,自研自产打造核心竞争力》存在可比公司选择依据不充分、盈利预测论证不充分、文字图表不一致、数据来源不明等情形。

此外,部分券商研报业务管理制度仍待完善。5月25日,首创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北京证监局指出,其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存在被媒体长期未经授权转载研究报告而未及时维权的情况。5月22日,河南证监局亦指出,中原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制度不完善,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机制不健全。

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在卖方研究越来越“卷”的同时,对卖方研究报告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据悉,为全面规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活动,提升业务质量和合规水平,监管部门于2022年在全行业开展研报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专项工作,共覆盖45家证券公司和300篇研报。近日,监管部门向券商下发了《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通报》显示,从检查情况看,研报业务合规水平和专业能力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部分公司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部分证券分析师研报制作专业性审慎性不足等问题,后续监管部门将对相关违规机构和从业人员从严问责。有业内人士透露,近期陆续披露的券商研报相关罚单是上述专项检查的部分结果。

华兴证券研究所所长赵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质量、合规的研报是券商研究所展业的基础,更是研究所打造差异化研究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在研报业务监管趋严的大环境下,券商需要更加重视,同时加强合规宣导,让合规展业意识渗透到研究所每一位员工心中。

亦有学界人士指出,作为专业报告,券商研报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尤其要注意防范道德风险和一些违法违规现象。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部分证券公司研报业务内控薄弱环节、部分证券分析师等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监管部门重申四大项法规规范要求:一是要求券商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打牢高质量研报坚实基础;二是要求券商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着力提升专业质量和合规水平;三是要求券商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强化舆情风险管理;四是要求券商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促进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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